所谓的“朝阳群众”“西城大妈”是警方为保护举报来源对举报人的代称。主要是由社会的治安志愿者、党员巡逻队、义务巡逻员、治保积极分子等组成,通过广泛开展治安巡逻、邻里守望、联户联防等群防群治活动,编织全方位、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和社会治安网。
举报人代称,是公安机关保护案件线索来源和举报人权利的客观需要。建立合理的举报人保护制度,不仅有利于司法机关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从而实现公平、公正。更重要的是合理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有利于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,从根本上打击举报人的恶劣行为。
[综合分析]
家安离不开社会安,社会安了家才安,积极向公安等部门反映疑点提供线索,尽一己之力小我之责净化社会环境,身边的不安全因素,看似“帮别人”“帮社会”,更是“帮自己”“帮家人”。这是另一种形式的互保平安、守望相助。
诸多公民群体参与到社会公共安全治理之中,体现了群众作为社会治理主体参与意识的回归。不管是在现实生活还是在虚拟空间,这些公民群体的背后,都是群众被纳入到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之中,实现了群众和政府治理的有效对接。
群众的力量不仅体现在现实公共领域,在互联网带来的虚拟公共空间也大有作为。有人说,互联网不仅是技术变革,也带来了社会变革。互联网空间同样有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,并且由于相关标准与规则还未建立,公共安全问题愈发迫在眉睫。首都3000名“网警志愿者”的出现,将使这个领域的公共安全得到更为有效的保障。如果用“互联网+”的思维来解释,可以认为“互联网+群众力量”将带来更干净安全的互联网生态。
“朝阳群众”“海淀网友”以及“网警志愿者”等公民群体的宝贵之处,正在于初步显示了我国社会环境治理具备了“自净能力”。我国公民已经开始主动提升自己所在社会的道德标准,自愿维护自己所在空间的法律基础和社会秩序。
[参考对策]
对此,中公教育专家认为:
要让群众监督常态化、可持续发展,需要通过加入社会组织才能发挥作用,将个体融合为整体,形成合力。对于民间草根性组织,一是政府可通过半合法化登记、口头承认等多种管理方式,扶持、引导、规范他们,将“群防群治”纳入法治化轨道,能更好地鼓励和引导这份热情,规范和完善这一传统。
二是要建立支持、鼓励、奖励群众监督的机制,畅通监督、举报的机制和平台,保护和提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热情。
三是从严执纪执法,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惩,将完善监督举报机制与从严执纪监督问责两手抓,营造“不敢”、“不能”氛围是赢得群众信任,让群众放心大胆监督的必要举措。
班别:全程协议班次
学费:21800签定协议,笔试未通过退10000元;面试未被录用退8000元
上课时间:系统精讲班3月1-10日,高分专项班:行测3月12-21日+申论23月13-28日,题海点睛班:3月30日-4月4日,封闭预测班:4月7-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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